王凤鸣、崔洪杰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积极协调各类银行争取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满足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重点领域的非公经济企业的资金需求。与各金融机构加强对接力度,积极争取鄂尔多斯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在我市落地。目前,鄂尔多斯银行预计今年开业;新增了中信银行、浦发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有效对接。引导各家银行转换思路,站在企业的角度思考问题,相应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非公经济企业,如乌海银行贷款利率平均下调了2.8%; 农业银行对优质客户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浮5%;兴业银行利用“票据池”帮助企业降低财务成本。 2、加大信贷支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面向非公有制企业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帮助有市场、有技术、发展前景好、有资金需求、信用状况良好的非公有制企业进入“贷款绿色通道”。市政府制定完善有关奖励政策,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市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达到“两个不低于”,即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3、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加强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和指导,积极扶持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市、区两级财政分别给予入库拟上市企业50万元的上市前期费补助,上市成功再给予200万元的奖励。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直接融资,逐步扩大非公有制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集合信托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发行规模,市政府按新增贷款奖励政策给予相关金融机构奖励。 4、支持名牌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支持具有商标品牌优势企业以商标专用权质押获得贷款。在商标质权人和出质人协商同意并提交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的情况下,可免于提交出质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报告。进一步简化动产抵押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手续,申请动产抵押登记和股权出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 二、完善金融服务,做大做强地方金融 1、为进一步加强非公经济与各金融机构联系,了解银行的信贷产品,3月5日我市举办了全区西部盟市非公有制经济金融峰会,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全区各金融机构及西部地区有融资需求企业共37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18家金融机构与50多家企业现场签约,签约金额1069.48亿元。会上邀请了行业专家对企业负责人及高管300多人进行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方式及资产管理公司特色服务金融培训;启动全市第三届“金融超市”,我市86家中小微企业与市内各金融机构达成合作意向207.63亿元,下一步将积极追踪签约贷款落实情况,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做好金融普惠及企业上市宣传,让更多企业了解银行的信贷产品外,继续加大对企业直接融资培训,下一步将推荐有意向的企业在新三板注册。 3、与太交所建立贵金属交易市场,我市天健煤炭交易所力争与太交所合作设立焦煤焦炭交割仓,以更好的服务我市煤焦企业。 4、加快推进乌海市中小企业投融资公司组建步伐。该公司将发挥国开行贷款助代机构和中小企业助保贷功能,特别解决了我市中小企业信贷资金高成本问题,充分享受了国家开发银行的低息信贷资金。 5、做大做强盛达担保公司。积极推进该公司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由1亿元增资扩股到3亿元,使担保贷款额度达到30亿元,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一季度,盛达担保新增担保业务1.18亿元。在原有的合作基础上,与包商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相继签订了合作协议,目前与该公司合作的金融机构达到十余家,同时加强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联系,设立了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被自治区中小企业局指定为“乌海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担保业务进一步拓展。 6、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引导服务。 目前,我市已有23家小额贷款公司运营,在行业引导方面利用座谈会,小额贷款公司年审等方式与企业高管进行沟通,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深入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经营理念,鼓励其业务主要投向行业为煤炭、物流、建筑、各类能源化工等,发挥小额贷款手续简便、快捷的优点,为需要快速融通资金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提供信贷支持。 三、优化金融环境 加快推进盛达担保及3家小贷公司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接入方式,进一步完善非公经济的商业信用环境;积极为金融机构化解不良贷款及金融风险;进一步完善金融审判合议庭工作机制,创造更加和谐的法治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自治区西部金融服务业中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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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