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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乌海市委第八届第二次全体会议第019号提案的答复
乌海政协网 www.whszx.gov.cn 日期: 2015/1/16 阅读次数:12366 【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徐炜、宋喜斌、常俊峰、钟利、黄淑华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非公经济发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您们提出的建议,经我部与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联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服务非公经济专门机构的建议:根据“三定”方案,经信委挂中小企业局牌子,于2011年底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科、综合统计科两个科室。根据经信委的职能职责,所属中小企业局主要是协调和服务制造业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市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非公经济发展,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了市委统战部、工商联关于全市非公经济发展情况汇报,在全市党建会议上,安排部署了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对做好新形势下的非公有制工作提出要求。成立了非公经济发展专项推进领导小组,市委统战部牵头,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明确部门责任,细化目标,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非公企业主动作为、社会各界全力推动的格局,强力推动非公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提出了具体措施。
    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的建议: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的金融环境建设,立足地区实际,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多种形式鼓励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相继出台了《乌海市金融工作奖励办法》(乌海政发【2009】30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优惠政策暨管理办法》(乌海政发【2012】23号),《乌海市小微企业发展扶持优惠政策》(乌海政发[2012]67号),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股份制银行在购买、新建业务楼获得不高于3000万元补助,继续执行“新增中长期贷款1亿元,奖励10万元;新增短期贷款(含票据)1亿元,奖励5万元的金融奖励政策”。 近四年市财政累计拿出3870万元对我市金融环境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银行和有关部门进行奖励。
    与各金融机构加强对接力度,积极协调各类银行争取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满足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重点领域的非公经济企业的资金需求。积极争取鄂尔多斯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在我市落地。目前,鄂尔多斯银行预计年内开业;新增了中信银行、浦发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有效对接。我办从2013年开始引导各家银行转换思路,站在企业的角度思考问题,相应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非公经济企业,如乌海银行贷款利率平均下调了2.8%; 农业银行对优质客户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浮5%;兴业银行利用“票据池”帮助企业降低财务成本。
截止2014年一季度,乌海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34.31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1.47亿元,较年初增加10.95亿元,增长7.27%,增速高于全市银行业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59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32.47%,较年初提升0.78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0.95亿元,与去年同期增量(8.48亿元)相比增加2.48亿元,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自2012年在全区创新性地启用了“金融超市”以来,我市已连续三年利用 “金融超市”模式创新银企对接服务方式并取得了良好成效。2012年4月17日举办了金融支持乌海区域中小微企业项目对接会,通过项目对接共签订融资意向69亿元;2013年举办了“金融支持乌海区域非公经济企业项目融资对接会暨第二届金融超市”,市内各金融机构与69家企业签订融资意向80.49亿元。2014年3月5日召开全区西部盟市非公有制经济金融峰会暨第三届“金融超市”,服务峰会上全区18家金融机构与50多家企业现场签约,签约金额1069.48亿元。第三届“金融超市”中市内各金融机构与86家中小微企业达成合作意向207.63亿元。会后我办积极追踪签约贷款落实情况,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落实优惠政策的建议:市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将不断加大调研力度,以调研报告、专题建议等方式向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反映意见,呼吁落实。年内将邀请有关部门召开非公经济发展专题座谈会、分析建议会等与政府有关部门直接面对面沟通。多途径、多形式促进该文件逐步落实。
    加强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和指导,积极扶持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对成功上市企业财政拿出200万元予以奖励。连续两年开展“金融大讲堂”,加大非公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培训力度。2013年邀请了国信证券、五矿证券、长城证券、深圳交易所等机构的11名金融专家授课,向全市300多名企业高管、财务人员介绍了企业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企业发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私募债、资产证券化等相关知识。2014年开展了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方式及资产管理公司特色服务金融培训。
    下一步,积极争取在我市设立贵金属交易所。我市拟与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合作,利用其已有贵金属交易平台,拓宽公众投资渠道。有序推动我市企业赴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或融资,引导和鼓励企业利用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实现快速发展。
    做大做强盛达担保公司。积极推进该公司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由1亿元增资扩股到3亿元,使担保贷款额度达到30亿元,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目前增资扩股方案已提交市政府。2013年该公司在原有的合作基础上,与包商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相继签订了合作协议,目前与该公司合作的金融机构达到十余家,同时加强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联系,设立了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被自治区中小企业局指定为“乌海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担保业务进一步拓展。
    积极出台我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管理办法》,正在等待上会研究,积极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满足我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担保需求。
    加快推进乌海市中小企业投融资公司组建步伐。该公司将发挥国开行贷款助代机构和中小企业助保贷功能,特别解决了我市中小企业信贷资金高成本问题,充分享受了国家开发银行的低息信贷资金。
    四、科学合理规划调整用地,简化办证程序的建议:
    (一)关于工业用地价格高的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09]165号)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南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为60元/平方米,乌达区168元/平方米。《内蒙古自治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是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土地,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时必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据了解,乌海市三区工业用地的挂牌底价就是内蒙古自治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的价格。
    (二)关于办理土地手续所需时间较长的问题。办理土地手续所需时间较长确实是存在的一个问题,但由于其中包括多个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具体程序如下:
    1、由城市规划部门对拟建设项目进行规划选址。
    2、由国土局对城市规划部门选定的地块进行实地核实,确定该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
    3、若规划选址确定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为新增建设用地,则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按要求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新增建设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需完成耕地占补平衡后才能组卷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新增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新增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须在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新增建设用地前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要按原报批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所需时间较长。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则按要求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新增建设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需完成耕地占补平衡后才能组卷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4、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或存量建设用地,待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后,国土局委托专业地价评估机构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土地挂牌底价经批准后由国土局编制土地出让方案。
    5、土地出让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交由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土地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才可到国土局履行用地手续。
    在上述程序中涉及到市政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区政府、城市规划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分局、镇(办事处)等多个部门,如建设占用林地还涉及到林业局、林业厅。
乌海及周边地区城镇规划(2011-2030年)》于2012年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第一次在自治区层面明确乌海市为西部区域中心城市。《乌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确定我市城市性质为国家能源与重工业基地、沙漠旅游服务基地,内蒙古自治区西部以滨水宜居、生态园林、多元文化为特色的区域中心城市。结合上位规划《乌海及周边地区城镇规划(2011-2030年)》进行了修改完善,完成总规最终成果。海勃湾、乌达、海南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已经完成, 市政府审批后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以“强化两头、简化中间”为原则,简化程序、完善流程,逐步形成“统筹规划、分级负责、集中审查、强化监督、覆盖全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机制。实现规划的网上审批和适时监督,2014年初认真梳理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杜绝体外循环,缩短多层级审批链条,3个规划许可事项由20个工作日减为5个工作日,规划条件由20个工作日减为7个工作日。同时规划局印制了《乌海市规划局行政审批许可和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等便民手册,将各项审批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步骤、办理要件、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在规划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局机关进行公开。规划局成立审批办(审批办有6名工作人员,常驻市政务中心规划服务窗口2人),依法依规核发“一书两证”,推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合并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三分之一,落实“并联”审批和全程代办制,强化履职能力,提升服务理念。
    五、优化投资创业发展软环境的建议:针对该建议,我们将从四个方面加以落实。一是加强责任意识教育,不断提升工作自觉性。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学习和宣传教育,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切实树立为民服务的作风。二是健全责任管理制度,全面增强制度保障性。目前,中心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事项限时办结制》和《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制度》等制度,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与工作职能职责相配套的目标管理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及责任监督、奖惩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加大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实现行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完善责任监督机制,继续提升监管能力。将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效率纳入至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并细化考核评估标准,推行电子监察手段,将责任监督客观、公正化。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增强公众评价体系。对各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受理条件、办事要件及时限等一律在网上进行公开,并启用网上建议投诉平台,第一时间获取、反馈办事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纳入相关部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六、完善服务体系的建议: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办事要件。一是继续精简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目前,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93项减少到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由98项减少到31项,最大限度地简化了审批程序,减少了审批收费,减轻了群众和企业的负担,为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注入了活力。并将清理结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将各部门所有进驻“中心”办理事项的审批流程统一规范为“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办副主任承办、审批办主任签批、窗口工作人员办结”的审批模式。确定了每个审批环节的承办人,并将工作流程和各环节承办人在审批系统相对固化,避免人为因素干扰。三是缩短审批时限。要求各部门办理事项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一半以上,增加“即办件”数量,在材料真实齐备的情况下,如满足当即办理的条件,一律现场办结,现场出证。减少和清理了部分办事要件、降低了受理门槛。四是强化监督机制。全面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利用该系统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时限进行实时监督,对行政审批环节超时、违规收费、违反审批程序等违规行为,发出红黄牌预警信息,加强动态监管。五是加强办事流程的透明化,对于事项的要件、流程及目前的办理进度,通过网站、手机短信、触摸屏等多种方式予以公开,方便群众监督查阅。陆续组织汉森酒业、隆兴佰鸿、人网科技等11户知名中小企业参加了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第九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环渤海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展洽会”等,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名优特新产品成功“走出去”,搭建了交流合作的平台。
    七、重视对本土企业的扶持、支持力的建议:帮助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向上争取专项资金。近两年来,陆续为21户成长型、创新型非公经济中小企业,争取到国家和自治区技术进步贴息资金、技术改造资金、承接产业转移资金、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794万元,有效扶助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生产建设、技术改造,缓解了项目单位资金紧张问题。
    《乌海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优惠政策》(乌海政发〔2012〕67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13个部门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具体配套措施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2〕75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乌海政发〔2013〕61号)出台以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积极协调开展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制机制建立、中小微企业财政资金奖励补贴机制建立、制定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方案等工作,进一步推进了相关工作。
    八、创优人才机制的建议:按照自治区《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的意见》总体要求,我市成立了人才强市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推进人才强市工程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指出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我市“人才强市”的一项重要工作。
《总体方案》针对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机制、培训和服务方式等措施。一是全面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的流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及时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人才引进方面的困难;二是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政府统筹、社会广泛参与的培训机制;三是鼓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和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行业协会与非公有制企业联合办学,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开展“菜单式”或“订单式”培训服务;四是切实抓好“十百万”培训工作,实施企业素质提升工程。
《总体方案》明确非公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的责任单位为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现责任单位正根据《总体方案》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九、搭建服务平台的建议:一是鼓励引导非公企业建立行业商会、协会,及时为非公企业提供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信息服务。二是加快法律维权(投诉)、投融资、信息、人才培训、品牌发展战略五大服务平台建设。成立了乌海市非公有制经济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首批有37家非公有制企业与维权中心签约,开展免费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80多次,受理各类来访咨询274次,培训300多人次。启动了乌海市企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引导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大项目来配套。例如,我市引进的陕汽重卡项目,有近20个上下游配套项目正在建设,汽车装备制造业实现历史性突破。三是全力支持非公企业发展,建立各民主党派联系非公企业制度,每个党派联系2户以上民营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对已发现的问题,市非公经济发展专项推进领导小组都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每一个问题责任到人,认真加以解决。
    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非公经济发展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乌海市委统战部
                                乌海市经信委
                                乌海市金融办
                                乌海市规划局
                                乌海市国土局
                                乌海市人社局
                                乌海市科技局
                                乌海市政务服务中心
                                乌海市工商联
                                2014年5月9日


                              (联系人:郝剑   联系电话:3998859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乌海市委员会 主办
地址:乌海市滨河新区市府路1号市行政中心A座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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