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2015)第 号 类 号 案 由:关于进一步加大民办学前教育扶持力度的建议 提 案 者:民进乌海市委员会 乔惠萍 闫芬 界 别:民进 农工 民革 通信地址:乌海市职业技术学院 乌海煤炭博物馆 乌海市海勃湾区海拉南路30号 联系电话:13847350050 13614739917 13327038866 邮政编码:016000 理 由: 一、我市学前教育的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4年,我市有各类幼儿园123所,在园幼儿16869人,其中公办园16所,在园幼儿5068人,占在园幼儿总数30%;已审批办证民办园23所,在园幼儿5134人,占在园幼儿总数30%;无证幼儿园84所,在园幼儿6667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40%。从统计数据看,民办幼儿教育已经成为我市学前教育的主力军,弥补了公办幼儿教育事业的不足,推动了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我市民办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办学条件参差不齐,基础设施存有隐患。我市绝大多数民办幼儿园的师资、场地、设备不尽如人意。有些幼儿园甚至几十个孩子关在一间教室里,仅靠一、二位老师看管;有些幼儿园租用临街商铺或使用自有住房,幼儿活动室面积小,采光不好,户外活动空间有限;有些幼儿园消防、卫生条件不合格,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办学目的有偏差,争先创优缺动力。我市多数民办幼儿园是由下岗工人或者就业困难群体开办,公益性质缺乏,营利性质较重。部分幼儿园所受经济利益驱动,迎合部分家长的需求,举办各种类型的技能训练班,增加教辅材料,“小学化”倾向问题严重。同时,由于缺乏办学质量与办学效益挂钩的运作机制,使举办者缺乏争创优质教育的动力,这一系列问题影响了民办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 (三)师资队伍匮乏,教育质量不高。民办幼儿园中大部分教师来自幼教专科毕业生,专业化程度较低,加之经济上的原因,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福利等方面待遇得不到保障,造成教师频繁跳槽,流动性过大,师资队伍极不稳定,教学质量的提高受到严重影响。另外,民办幼儿园在继续教育方面几乎是空白,幼儿园管理层虽然清楚培训进修对教师素养的重要性,但并不愿意承担教师培训后一走了之的风险。 三、办理提案的具体建议 (一)加强“准入”管理。适当考虑为民办幼儿园统一配备师资,统一管理。对一些不符合设立标准的幼儿园不予批准,对设立后运行出现问题的民办幼儿园必须要求限时整改。对部分规模较小、投入不足、办园效益较差的园所可以通过引导他们走联合发展之路,以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设立“乌海市民办学前教育协会”专项资金,保证民办园所基础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维修。 (二)推行评估奖励方案,提升争先创优动力。为了实现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均衡、优质发展,应制定出台《民办幼儿园分等评估奖励标准》和实施方案,对民办幼儿园建立监督、评价、激励和退出机制,通过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指导和中介机构参与评估指导,鼓励民办园自主申报,自我评价,主动发展,提升民办机构创建优质教育的动力。另外,建议将我市现行补贴标准由每人90—120元/月提高到人均300元/月,使民办园收费标准下降到每人400元/月,同时将补贴纳入考评《方案》中,考评优秀的补贴高,考评不合格的补贴少或不补贴,不断的规范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 (三)关注师资培养,提升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 “民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享有与公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的精神,建议建立教师的工资待遇机制,根据工作年限和质量确定工资标准等待遇;建立教师培养制度,为教师学历提高与学力提升提供各种机会与条件,建立教师业务档案,为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服务。对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把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到整个培训系统中,培训经费采用“三结合”方式,即政府+机构+自理,促进教师专业化可持续发展。实施民办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机制。 |